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政策精神,全日制大学生可在开学前(2025级新生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一)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较2024年本专科提高4000元,研究生提高5000元)。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
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较2024年降低10个基点)执行。
还本宽限期: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
利息补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助学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为: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新生(含预科生);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业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未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请流程
1.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个人承诺。
2.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身份证明,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3.续贷。可选择远程续贷(推荐)或现场办理。
远程续贷流程:通过电脑或APP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核实信息→选择“线上签订合同”→身份认证→接收回执验证码。
4.回执录入
贷款合同签订后,县级资助中心将向学生出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有的以短信形式发送回执验证信息)。学生在9月回高校注册报到时按要求上交《受理证明》或上报回执验证信息,高校核对信息,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回执录入工作,学生贷款正式生效。
二、在校生续贷申请的其他说明
1. 续贷学生需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确保系统内学号准确(错误需提前联系当地资助部门修改)。
2. 重要提醒:勿将生活费存入划扣学费的银行卡,以免被误扣。若无可扣学费住宿费,不予录入回执,即无法申请当年贷款。
三、《受理证明》提交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各学院开学时收集学生《受理证明》上联(下联含账户密码,由学生保管),确认学生已注册报到。
2. 填写《202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上交统计表》,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xdk@scau.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27)。
(二)非国开行贷款(如福建农商行、黑龙江省银行、山西邮储银行等)
1.回执确认与盖章:需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行政楼227办理,回执确认及盖章,完成后自行邮寄放款回执至贷款银行。
2.贷款到账查询:贷款发放后,及时登录财务处网页“来款信息查询”(https://cwc.scau.edu.cn/),查看款项是否到账。
3.款项确认与缴费:确认到账后,携带本人证件至行政楼117资金科,提供“来款信息表”中的暂存凭证号,由工作人员指导办理入账,至行政楼119收费科办理学费、住宿费缴交手续。
四、贷款到账及扣款流程
1. 国开行于11月将资金拨付至学生账户,优先抵扣学费住宿费,剩余资金留作生活费。
2. 学校核对贷款到账名单后,协同财务处办理抵扣手续。抵扣完成前,欠费名单中的贷款学生可暂不理会。
3. 需退费或补交余额的学生,待学校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无需提前操作)。
五、工作要求
1. 宣传引导:各学院需重点宣传预申请政策、远程续贷流程、贷款额度提升等新变化,通过班会、通知等形式确保学生知悉,做到“应贷尽贷”。
2. 信息准确:务必提醒学生核对系统信息(如学号、账户),避免影响贷款发放。
学校负责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085280083
地址:行政楼227
附件:1. 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pdf
2. 2025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上交统计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