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16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

2.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对象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

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品学兼优,2022-2023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2022-2023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  国家奖学金:全校共奖励96人,8000//年,一次性奖

励,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共奖励1780人,5000//年,一

次性奖励。具体名额待综合测评排名结果确定后分配。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4000//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924-928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各学院具体安排,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若“申请条件”选择(六)的,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格式参见附件5,电子版)。

2.学院评审与公示:929-107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数据:107日。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按附件4审核无误后,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7-15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926-28日。学院依据综测排名及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自愿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6,填写要求见附件7)。

2.学院评审与公示:929-107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07日。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按附件7审核无误后,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7-15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国家助学金

1.学生申请:109-15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8)。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16-19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020日。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20-27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于107日前上交、国家助学金材料于1020日前上交。

请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校行政大楼2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xx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材料”,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xdk@scau.edu.cn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学院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3.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5280083

地址:学校行政大楼207室。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2.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7.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名单填写注意事项

       8.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附件1-8下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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