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感恩教育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5-08浏览次数:78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以“感恩为本,诚信立世”为主题的贷款毕业生诚信感恩教育“4+1”活动及毕业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集中开展时间:202358日至68日。

二、活动组织

组织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各学院党委

三、活动开展对象

我校2023届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未结清毕业生,具体名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单独发送各学院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专题讲座

1.开展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专题讲座。学校将统一发放《2023届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教育》PPT,各学院集中贷款毕业生召开专题讲座,让毕业生进一步认识和了解还贷流程等信息,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传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学生的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2.做好提前还款相关工作

我校2023届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未结清贷款共1268人,未结清贷款共4736各学院应对贷款毕业生讲解提前还款流程,鼓励有能力在毕业前还款的同学进行提前还款操作,可通过手机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生活号方式或直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POS机提前还款,减交付利息的压力,降低违约风险。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二)组织一场诚信还款知识考试

各学院需组织2023届贷款合同未结清的毕业生在参加专题教育后进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知识》开卷考试,考试形式采取问卷形式进行:https://ks.wjx.top/vm/hfh8WNe.aspx#

(三)征集一段毕业感言

贷款毕业生们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得以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在即,心中也是无限感慨。通过开展征集毕业感言活动,引导贷款学生借助毕业的机会表达对祖国、母校、老师等的感恩和感谢,倡导感恩的重要性,激励学生奋发自强和感恩奉献,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奋斗,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母校和社会。

(四)制作一本同学录

各学院通过制作同学录的方式,采集贷款毕业生相关联系方式、工作去向等相关信息,建立QQ群、微信群等联系平台,以便日后有关于还款还息相关通知能够及时通知到位,为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贷款学生毕业相关工作

1.毕业生确认工作

凡是在校期间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贷款毕业前离校前未结清所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含预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不论是否继续升学,都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核对、补充或修改有关信息,确认后提交毕业确认,否则无法办理离校手续(相关名单见附件13)。

1)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提交毕业确认后,由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毕业确认审核”。对未结清合同的贷款学生,由学院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打印,贷款毕业生确认签名(不用按手印)并自行保存。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按照名单通知相关学生按照上述流程进行信息修改及提交毕业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时将未确认名单发给学院,继续跟进。

2.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还款计划变更办理

2023届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且继续攻读学位者,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学校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还款计划变更期间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如果离校前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可先办理其他手续,待以下材料全到齐后,于2023915日前一起提供):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被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办理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信息变更”功能点击还款计划变更,点击左下角的“申请”按钮,填写相关的申请信息后,点击“导出变更申请单”进行打印,手写签名;

2)提交上述申请表到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经学院同意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将相关材料按照生源地贷款受理部门要求提交时间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当年的915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生的资料递交广东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学生国开行系统的贷款信息将会更新。

5)毕业当年10月底,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毕业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功能查看“贷款到期日期”是否已更新来查询是否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成功。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工作规划与总结,相关总结材料结合《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第五届“资助育人文化节”活动的通知》(https://www.scau.edu.cn/2022/0511/c1396a314644/page.psp)中“2023年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材料一同提交。材料提交时间为610日前。

 

联系人:李老师;

  址:学校行政大楼207室;

  话:85280083

邮  箱:zxdk@scau.edu.cn

 

  附件1: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pdf

      2.2023届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毕业教育PPT

      3.2023届毕业生高校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未结清合同台帐信息

      4.2023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结清合同台帐信息

(附件2-4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线下发各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

202358


Copyight 2020 华南农业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All Rights Reservecd

Copyight 2020 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All Rights Reservecd

电话:020-85280082 传真:020-85281806

电话:020-85280082

传真:020-85281806

邮箱:xg@scau.edu.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204室

管理登录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