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4-25浏览次数:136

各助学贷款学生、各学院: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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