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团队: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创客空间入孵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6]1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第一批项目入驻遴选工作,根据遴选结果入驻泰山区创客空间。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办公业态
办公业态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入驻创客空间二楼、三楼办公区域。要求如下:
1. 项目从事的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项目具有创新性和落地可行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商业模式清晰,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
3. 项目能体现学校的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有助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具有良好的育人功能与社会价值;
4. 重点支持涉农类、乡村振兴类、科技创新类、科技成果转化类,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示范性、展示性、专业性的项目;
5.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等获奖项目优先考虑。
(二)经营性业态
经营性业态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入驻创客空间一楼实践区域。要求如下:
1. 项目从事的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重点支持科技感强、展示度高、创新性好的项目入驻,支持方便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项目入驻;
3. 重点支持与学校学科建设、科普相关的项目入驻;
4. 暂不支持手工作坊食品加工类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学校形象类型的项目入驻。
二、团队要求
(一)未注册团队
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入孵团队全体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在职研究生与自学考试、继续教育考试学生不在入驻范围;
(二) 已注册团队
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入孵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我校毕业5年内大学生,且在该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得低于50%;
(三) 其他要求
创业团队须由至少1名在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需对本项目从事的活动、经营情况负责。
三、扶持机制
(一)场地服务
为入孵项目提供场地服务、水电及基础办公设施。
(二)咨询服务
1. 为入孵项目提供广州市就业创业e站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宣传及协助申请各类创业补贴;
2. 为入孵项目提供咨询、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平台;
3. 为入孵项目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投资、项目推介、市场推广等服务;
(三)竞赛服务
指导扶持入孵项目参加“互联网+”“众创杯”“赢在广州”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四、考核机制
(一)常态化考核
学校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创客空间入孵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6]144号)对入孵团队进行常态化考核。
具有以下情况团队,经警告三次无效予以清退:
1. 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卫生管理差或影响场地保洁工作、在办公区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在室内使用电动车电池充电等;
2. 场地或工位长期处于空置或关闭状态;
3. 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经营性业态营业范围;
4. 不积极配合管理工作,未按时提交各类材料;
5. 其他违反《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创客空间入孵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6]144号)及入孵协议的情况。
(二)年度考核
学校定期对入孵团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 项目经营情况;
2. 团队建设情况;
3. 项目参加各类各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
4. 项目社会影响力及媒体报导情况。
根据考核内容,学校每年评出十佳创业团队及部分考核优秀团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清退。
五、入驻流程
1. 申请入孵的团队/企业按以下要求递交材料:
电子版材料(《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1)、商业计划PPT、项目负责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打包以“XX创业项目入驻申请”命名后发至cxcyxy@scau.edu.cn
纸质材料《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创客空间313(已毕业学生无须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3月17日17:30
2. 经对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初审后,将安排通过初审项目进行路演答辩,并根据评审结果吸纳优秀项目入驻创客空间。
六、其他事项
1. 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入挖掘项目,加强对团队和项目的指导服务;
2. 已到期的入驻项目如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必须按照以上流程重新申请,否则按规定进行清退;
3. 指导老师需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对项目经营范围和团队进行深入了解、审核及指导;
4. 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七、联系人
曹 珂:13556071924 萧润正:13610202428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