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工部(研工部)、研究生院、本科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评选工作的开展。学工部(研工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设立“华农之星”、“华农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华农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人);“华农之星提名奖”若干名,发放荣誉证书。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0级至2022级,博士研究生为2019级至2022级。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学校评选由现场答辩会(95%)和网络投票(5%)两部分组成。其中网络投票分值根据票数/学院人数确定,30%以上100分,20%-30%:80分,10%-20%:60分,10%以下40分。
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易班投票、现场答辩、结果公示、奖励表彰五个程序进行。
1.学院评选及推荐(2023年3月)。学院开展院级“华农之星”评选,在评选基础上推荐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候选人选参加学校评选。
2.易班投票(2023年3月)。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全校学生在易班平台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3.学校现场答辩(2023年3-4月)。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获奖结果公示(2023年4月)。学工部(研工部)根据易班投票、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5.奖励表彰(2023年4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表彰。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华农之星”评选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华农之星”,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构建机制,培育典型。各学院通过“华农之星”评选进行有效引导,形成挖掘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培育模式,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