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2019年4月,广州市穗升有害生物防治中心在我校设立“穗升助学金”。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名额分配:共资助10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行为,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思想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为行为,无不良嗜好。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2月2-4日登陆“学生工作系统”https://xgxt.scau.edu.cn/#/index,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港澳台学生默认是123456)。
点击“事务大厅”→“穗升助学金”→“办理”
进入页面后按照表单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1.参加社会服务情况、相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可通过“附件”上传;
2.“银行卡信息”请各位填写本人的农行卡号以便于今后助学金发放。
填写完整后点击“办理”,选择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审核。学生可通过“事务审批”中“我的申请”查看已提交的内容。
(二)学院初审与公示。12月5-7日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
1.年级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系统”→“我的待办”→“穗生助学金”→“审核”。核实学生相关情况后,点击“办理”并填写办理意见,提交学院副书记审核。
2.副书记登录“学生工作系统”进行审核,流程同上。
3.12月8日,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12月9日副书记登录“学生工作系统”将最终拟资助学生提交学校。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四)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2日